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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Writer's picture中山思辯小編

【影音】港浸大新世代臨危受命 力抗仍輸中山老將

Updated: Jul 8, 2018

轉載自亦恩盃大會,感謝評審講評與大會的精彩報導。


【港浸大新世代臨危受命 力抗仍輸中山老將】

(那滈/台北報導)

七月七日300教室的第三場比賽,由香港浸會大學出戰國立中山大學,題目「台灣是否應處罰違反偵查不公開條例之媒體」。港浸大上週臨時更換上的年輕選手,最終仍不敵中山碩士生丁啟翔帶的隊伍,以3:0輸了比賽,中山老將丁啟翔也拿到最佳辯士。


港浸大由於兩位陣中大四主力都在簽證時沒過關,只好臨時派出低年級新生們,然而他們幾乎都未經奧瑞岡比賽洗滌,因而落敗。正方港浸大的解決方式是給予NCC行政處罰媒體權力,並有罰款、強制頭版頭條道歉、公審追究刑事責任等處罰方式,卻被中山強勢質問「其意思是否為事前審查」而亂了方寸。


反方質問時經驗老到的丁啟翔甚至直問:「主流媒體、網路媒體、自媒體公民記者你都限制?那美麗島電子報主編周玉蔻可用名嘴身份上其他節目?」正方一辯也承認此難以規範。後續正方未針對反方刑求、關說等質疑正面回應,讓自己在第一二辯時就稍居守勢,反方則在炮火連珠同時搶下上風。


評審許琴筑認為反方重點是媒體具高價值言論自由,但反方到後面未更深入探討案例宏觀層面,而是用風險較高的方式追著對方邏輯問題打:「一直從對方論點中問『你是這個意思嗎?那其他部分怎辦?』非常危險,打對方立論漏洞在比賽前半有效,後面繼續使用反而會離題。」


她進一步舉例:「正方認為『偵查前』是偵查的一部份而跟反方爭論不休,但這爭辯對評審而言沒太大意義,很可惜大家把大量時間花在這部分。」有相關知識背景評審劉振珷說:「題目中的『應處罰』本身就不明確,究竟是刑法還是行政法處罰?正方一開始立論就要釐清並擇一去申論。」他認為,大家打辯論總愛在文意上打轉,但法條上的「例外」在文意上可能是違反原則,也讓雙方有許多模糊空間。


「比賽中要先處理好『推定』的部分!反方一開始就提想廢廣電法部分條文不但意義不大,還讓對手多一個面向可以打擊你。」劉振珷雖給反方分數較高,但也明白賽制和法條理解上港浸大具明顯劣勢,一再叮囑海外參賽隊伍:「反方講的東西不見得是對的!對方拿你們海外學生不懂的法條出來嚇你,你要勇於挑戰!」。此外他還說出現論證內容分歧時應明確告訴對方雙方「看事標準不一」而不能不給回應:「這是我扣港浸大最多分的地方。反擊問題並不難,你沒回應就很難再扳回一城。」


評審藍郁婷也認為正方可追根究底,不論對方是要廢除某法條或講了什麼海外學生不懂的條文,至少要問到「確定對方要往光譜哪端走」(對方是希望政策限制更多還是更寬鬆),再思考下一步,以免雙方誤會越偏越遠。


賽後最佳辯士丁啟翔謙虛說,都是我們太幸運。「對方換將影響士氣,又對賽制不清楚,我們佔了便宜並不代表論點比較穩健,劉振珷老師的批評讓我們學到很多。」被問到與同學的合作關係時,他說:「我個人分數較高僅是辯位居中、主攻的原因,我的隊友們幫助我太多,質詢時幫我問出很多好打的點。」


原文網址: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yiendebate/posts/1572637743034763


【2018臺大亦恩杯】

第一場

香港浸信會大學(正)vs中山大學(反)

比賽時間:2018.07.07


比賽地點:台灣大學

比賽題目:台灣應/不應處罰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之媒體


反方一辯:劉晉廷

反方二辯:丁啟翔

反方三辯:丁文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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